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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4 走出代工企业的管理误区后倒闭潮时代,珠三角代工企业普遍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在这个时候,抠门式的成本控制未必有效,以生产为中心而不以人为本,也是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的,但如果有好的管理制度却不能执行到位,同样也有可能将企业引入危险的境地--这是众多OEM企业死亡后才总结出来的教训。
“抠门”式管理得不偿失 代工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珠三角许多代工企业的警醒并反思。深圳市龙岗区某电子厂便是其中一家。 凡代工生产,产品设计和生产的原材料大多由派单企业指定,所以,在主要生产原材料方面,能把握的空间并不大。只有在辅助生产材料方面还有一点成本控制余地。该电子厂厂长许先生说,他们对成本管理抓得很认真。比如领料,细到哪怕是一颗螺钉的用处,都要落到实处。 但即便如此,在与其他代工企业竞争时,同样的一笔订单,利润水平却不相同;而且同样的生产任务,在不同的时期成本消耗也不同。自去年初成本上涨以来,常常出现一笔订单做下来不赚反赔的情况。 问题出在哪里?许先生在咨询了专家后得出的结论是:生产过程中过于注重原材料、职工工资、水电等开支的精打细算,却忽视了生产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比如在生产中的现场监控和问题反馈,会直接决定生产线的执行效率。然而,对流程管理的放松,却在无形中造成经济损耗。 新形势下,代工企业利润越来越微薄,由此往往导致企业极度强化对成本的控制,几乎达到抠门的地步。对此,企业管理咨询专家给出的意见是,应该强化对生产流程的优化整合及监控,这才是最有效的。 软投入助力生产效率 中山某五金厂,是一家港资企业,拥有员工500多人,主要生产锁具,产品全部出口,目前给沃尔玛的供应商做代工。今年3月,该公司聘请了职业经理人彭先生来主持企业生产,而彭先生在改进管理制度时也发现了代工企业的不少通病。 公司整个以生产为中心,很少照顾到职工的内心需求,生产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彭先生说,如今代工企业几乎全部采用计件工资,许多老板认为要激励工人勤奋生产,业绩考核上一计就灵,其实并非如此。 在认识到这一问题后,彭先生又花了两个月时间,与工人同吃同住,多次进行集中交流或个别交谈。作为企业管理者,通过这种方式化解了职工与老板的对立情绪。这种软投入效果明显,9月份的单月产量终于突破90万件。 谨防“管理疲劳”症 教训来自于备受关注的合俊玩具。据合俊玩具中层管理人员透露,早在两年前,合俊的内部管理都是相当规范的,但是自去年起开始出现一些问题,管理制度没得到严格执行。而到今年,管理已到了十分混乱的地步,生产效率低下是情理之中的事。 不能说合俊的管理水平低,确切来说是“管理疲劳”。珠三角的外资包括港资企业的管理水平是不错的,有系统的管理流程和制度,但是好的制度和流程要靠严格执行,一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就会出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合俊玩具倒闭前的近半年时间里,员工打了考勤卡后到外面玩,质检员将不合格产品放水过关,有些厂房半成品胡乱地堆放在机器周围……这些现象都是管理疲劳的表现。 对于代工企业来说,管理的复杂度或许并不算高,但管理的执行却不能松懈。这正是“前车之鉴”留下的教训。 December 05 喀麦隆共和国的简介★喀总统府民办专员ATANGA Simplice寻求对外合作喀麦隆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Cameroun, La République du Cameroun)国旗 网商 国际采购 求购 非洲 合作 经济合作 农业合作
近日,喀麦隆总统府民办专员、阿科诺(AKONO)区经济发展与合作委员会主席阿坦加•森普利斯(ATANGA Simplice)先生向我国喀商处表示,希望阿科诺区项目建设得到中方支持。 国名:喀麦隆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Cameroun, La République du Cameroun) 自然地理:面积约47.6万平方公里。位于非洲中西部,西南濒几内亚湾,南部靠近赤道,北抵撒哈拉沙漠南沿。境内大部地区为高原,平原仅占国土的12%。西南沿海为平原,南北纵长;东南为喀麦隆低高原,有大片的沼泽和湿地;北部贝努埃河—乍得湖平原,平均海拔300-500米;中部阿达马瓦高原是中非高原的核心部分,平均海拔1000米左右;中西部喀麦隆火山山地多锥形火山体,一般海拔2000米。近海处的喀麦隆火山海拔4070米,是全国、西非地区的最高峰。萨纳河是第一大河,此外还有尼昂河、洛贡河、贝努埃河等。西部沿海和南部地区属典型的赤道雨林气候,终年湿热,往北过渡到热带草原气候。喀麦隆火山西麓年降水量1万毫米,是世界雨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喀麦隆不仅风光旖旎,旅游资源丰富,而且民族众多,人文景观迷人,浓缩了非洲大陆多种地貌和气候类型以及文化特征,素有“微型非洲”的美称。 经济:喀麦隆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由于地跨赤道雨林和热带草原两个气候带,气温和降水条件均十分适合发展农业,粮食自给有余,喀麦隆因此被誉为“中部非洲粮仓”。 April 08 供应2008年4月深圳到东南亚/中南美的海运特价以下是2008年4月(有效期:30日底)的海运特价: 深圳--海防 USD 470/690/710 直航 周一截关;周二开船/蛇口 可以接到27吨 深圳--古晋 USD 790/1310/1370 周一截关;周二开船/蛇口 可以接到27吨
深圳--仰光 USD 930/1720/1740 周一截关;周二开船/蛇口 可以接到27吨
深圳--KK港 USD 790/1420/1490 周一截关;周二开船/蛇口 可以接到27吨
深圳--泗务 USD790/1320/1390 周一截关;周二开船/蛇口 可以接到27吨
深圳--麻拉 USD 840/1570/1600 周一截关;周二开船/蛇口 可以接到27吨
深圳--吉大港 USD 1195 周一截关;周二开船/蛇口 可以接到27吨
深圳--拿骚 USD 3490/4690/4890
深圳-- Valley, Anguilla USD 3700/5420/5660
深圳--St. Johns, Antigua圣约翰斯 USD 3650/5220/5460
深圳--Basseterre, St. Kitts巴斯特尔 USD 3700/5530/5770
香 港 进 口 快 件 价 目 表香 港 进 口 快 件 价 目 表 结算单位:RMB 类别 货物分类明细 单价(KG) 正常时效(12个小时) 一.印刷品、说明书、普通纸、名片、色卡、吊牌、标贴、底纹、纸盒、胶膜、日历、塑料制配件、塑料软管、塑料饰品/摆设、胶齿轮、封箱胶条/胶纸、压克力、木家具配件、竹篮、伞配件、木架子、相架半成品、鼠标垫 $6-8 二.塑胶粒、塑胶盒、塑胶箱、塑胶袋、塑胶包、铁架子、铁制零配件、铁板及铁圈、弹簧、螺丝、鞋材用铁扣、钮扣、鞋底配件、焊条、拉链、铁水管、水龙头配件、锁匙扣或圈、钢尺、花纸、滤纸、五金齿轮、打印纸及激光纸、挂画、相架、相簿、帐篷、松紧带、木制家具、橡胶、玩具娃娃、玩具(不含电子配件)、砂轮、砂布、砂纸、织带、玻璃胶枪、电线(非光纤)、雨伞、小开关、门把手、工艺品、陶瓷发热芯、塑胶发饰、蕾丝花边、玻璃粉、玻璃及制品、开罐器、干燥花、帽子、刷子、毛 巾、纱 线、普 通 布 样 $7.5-----9
四.手提袋、非真皮钱包、低价行李包、低价时装、阀门(油压)、阀门(五金或塑胶)、相纸、尼龙制背包/手提袋、眼镜片、玩具用马达、普通开关掣、磁芯(圈)、钻咀或钻头、轴承/铁滚轮、油墨、人造首饰、润滑油/剂、电话线、铝制品(门窗)、打印机用色带、攻牙工具、喷枪、锋鸣器、颜料、胶水、中价灯饰、非名牌真皮类制品、计算机用散热扇 $12----15 八.打印机头、打印机墨盒、碳粉盒、变流器/变频器、放大镜、色带、相机配件(不包镜头、机身) $37-----42 备注: 1. 限 于 篇 幅 ,其 它 物 品 无 法 — 列 出, 具 体 请 来 电 查 询: Emai:snny005@hotmail.com 联系人:孙先生 手机:(0)13480129162 电话直线:0755-25410205/25418439 传真:0755-25413876 March 20 SHENZHEN CHINAWAY INT’L FREIGHT CO., LTD ----Company profileCompany profile SHENZHEN CHINAWAY INT’L FREIGHT CO., LTD is a dynamic forwarding and logistics company which been approved by Ministry of Commer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have been registrated by ShenZhen Adi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PRC,Registration Code is 4403011268553.and headquarter-based in Shenzhen. We are a Class-A forwarder with a comprehensive network of offices covering the mainland. We have established strong ties with partners around the globe for world-wide coordination, Such as EVERGREEN, MAERSK, WANHAI, MSC, APL,OOCL,COSCO,CHINA SHIPPING;CHINAAIRLINES;FEDERAL EXPRESS, CARGO LUX AIRLINES, AMERICAN AIRLINES and so on. SERVISE ITEM We now supply professional and knowledgeable service for air import, export and warehousing。Our staff are professional, experienced and dedicated. Using up to date technology, our service is time-sensitive with careful attention to detail. Clients can track their cargo with our advanced I.T. system, receiving up to the minute status of their shipments. We-can-provide-you 1.Air-freight,Sea-freight-and-Air-sea-complex-transportation 2.Customs-clearance-inspection-of-different-kinds 3.Charter-flight,living-stock-and-special-transportation 4.Packing,-warehouse services and distribution 5.Air-freight-insurance-agency 6.On-time-tracking-and-feedback 7.One-stop-shop-services 8.Inbound/outbound-cargo-services 9.FCL&LCL-shipment 10.Door-to-door-services,sea,air&road-transports 11.Cross-border-services&local-deliveries 12.Other service & etc air freight department: We now supply professional and knowledgeable service for air import, export and warehousing。Our staff are professional, experienced and dedicated. Using up to date technology, our service is time-sensitive with careful attention to detail. Clients can track their cargo with our advanced I.T. system, receiving up to the minute status of their ship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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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 transportation department: We are professional in ocean freight from Hongkong, the mainland (such as Shenzhen, Guangzhou, Shanghai, Beijing, Nanjing,Wuhan,Xiamen,Changsha,Chongqing,Chengdu etc. to the main ocean port of the world. We win top reward in the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and keep in close touch with the famous shipping companies, customs, and some other China’s government. We provide client with professional high quality and competitive services related to cargo transportation by air, ocean and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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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 & Trading Service and Agent inChina Service: We are professional in ocean freight from Hongkong, the mainland (such as Shenzhen, Guangzhou, Shanghai, Nanjing, Wuhan, Xiamen,Changsha,Chongqing,Chengdu etc.) to the main ocean port of the world. We win top reward in the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and keep in close touch with the famous shipping companies, customs, and some other China’s government. We provide client with professional high quality and competitive services related to cargo transportation by air, ocean and road.
We can provide you: 1.Booking, chartering, customs clearing, piling/inspection, DG, warehousing, trucking in China’s port. 2.Import to/from China service,including machinery,electronics,garment etc. 3.China mainland come back to/from HONGKONG,MACAO,TAIWAN Service. 4.Overseas Trading Service and other services including transit-port trading from China,purchasing agent inChina,the agent of remittance/transfer fund in China,etc
Contact meADD: RM2109,21/F,B WING,JINTONG BLDG.,AIGUO RD.NO.1058,LUOHU DIS.,SHENZHEN CITY,GUANGDONG PROVINCE,P.R.C (p.c:518003) Contact person:DAVID SUN (Overseas Manager) Tel:0086-0755-25418439 M.P:0086-(0)13480129162 Fax:0086-0755-25413876 Email: asunny@sitongsz.com, snny005@hotmail.com , snny115@yahoo.com.cnQ Q :449829026 Alitalk: nitty01 skype:asunny011
February 16 出口核销业务流程出口核销业务流程 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 进出口货物涉及贸易管制的主要许可证件 [8月7日]进出口货物涉及贸易管制的主要许可证件 [8月7日] [关键词] 贸易管制政策、法规的实施主要是通过对进出口证件的管理而实现的,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承担有关国际公约义务、以及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管理,需对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数量、品质等方面进行管理的限制性许可证明或批件。 目前,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敏感出口商品包括:全国统一招标商品、军民通用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钨(钨砂、仲钨酸铵、三氧化钨、钨酸)、锡(锡锭、焊锡及锡砂)、锌(锌锭、氧化锑)、锯材、蚕丝类(含厂丝)。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敏感进口商品包括:配额机电产品及移动通讯产品、羊毛、天然橡胶、原油、成品油、钢材、化肥、晴纶、涤纶、聚酯切片、汽车轮胎、农药、易制毒化学品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农产品包括:(一)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包括:棉花、食糖、羊毛、天然橡胶);(二)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包括:粮食、植物油)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工业品包括:(一)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包括:成品油、化肥、涤纶、晴纶、聚酯切片、氰化纳、汽车轮胎、烟草及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烟用));(二)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包括:原油、钢材、农药、胶合板、石棉);(三)实行进口自动登记管理的商品(包括:酒、彩色感光材料(以上两种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合成橡胶、化纤布、钢坯、铜、铝。) 一、国家法律法规管制或进出口数量限制的证件 1、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1)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关于印发《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外经贸管发第152号) 管理范围:2000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35种,税目502个。具体为:成品油、羊毛、涤纶纤维、腈纶纤维、聚酯切片、天然橡胶、汽车轮胎、氰化钠、食糖、化肥、烟草及制品、二醋酸纤维丝束、棉花、汽车及其关键件、摩托车及其发动机(车架)、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收、录音机及其机芯、电冰箱及其压缩机、洗衣机、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照相机及其机身、手表、空调器及其压缩机、录音录像磁带复制设备、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电子显微镜、气流纺纱机、电子分色机、粮食、植物油、酒、彩色感光材料、监控化学品可做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包括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光盘生产设备。 对部分商品以加工贸易或保税区(仓库)进口也凭进口许可证验放(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u")。 实行禁止进口商品。(监管证件代码:9) 2、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4)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2001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发第669号) 管理范围:2001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54类,按实际操作分解为66种。具体为:玉米、大豆、钨砂、锑砂、仲钨酸铵、钨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氧化锑、重水、监控化学品、(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棉花、锑(包括锑合金)及其制品、白银、活牛、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鸡、活鸭、活鹅、活乳鸽、牛肉、猪肉、乳猪肉、鸡肉、鸭肉、蜂蜜、大蒜、红小豆、栗子、茶叶、大米、甘草、蔺草及制品、苇及苇制品、矾土轻(重)烧镁、滑石块(粉)、氟石块(粉)、焦炭、石蜡、松香及松脂、原木、锯材、蚕丝类、硅锰铁合金、锌及锌基合金、锡及锡基合金、维生素C、碳化硅、稀土、食糖、磷片石墨、锌矿砂、锡矿砂、糠醇、桐原木、桐板材、坯绸、棉坯布、定尺碳素钢板、电风扇、电子计算机、自行车。 对来料加工、招标管理的部分商品和化学武器前体凭出口凭出口许可证验放。(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x”) 根据关于印发《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696号),对边境小额贸易的部分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y”) 根据关于印发《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696号),部分商品实行定向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监管证件代码:5) 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牛黄、麝香、白金、铜及铜基合金。(监管证件代码:8) 3、设限纺织品被动出口配额证(监管证件代码:G)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关于公布<设限纺织品与HS分类目录(试行)>的通知》([2000]外经贸管纺函字第53号) 管理范围:对美国、欧盟、加拿大、土耳其和挪威等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出口,企业向海关出具相应的出口证书。 4、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监管证件代码:O)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监管司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商品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监货[1994]177号) 管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代号中的“机电产品目录代号表”中除机电配额许可证管理和机电特定产品以外的所有商品。无具体目录。 根据《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进口列入文件目录的旧机电产品,由外经贸部签发“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监管证件代码:小写英文字母“o”)。 5、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监管证件代码:N)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实用代码》和《特定产品实用代码》的通知([2000]外经贸机电字第5号)、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2000]外经贸机电发第48号) 管理范围:77种商品,130余条HS商品代码。 6、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监管证件代码:7) 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 管理依据:《关于启用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专用章和进口登记证明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47号)、《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应证项下进口钢材凭证验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署法[1999]388号)管理范围:实行限量登记的有原油、钢材、农药、胶合板、石棉等5种商品;实行自动登记的有酒、彩色感光材料、塑料原料、合成橡胶、化纤布、钢坯、铜、铝等8种商品,共计450余条HS商品代码。 二、属于品质管理的监管证件 1、入境通关单(监管证件代码:A) 主管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管理依据:关于启用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通知(国检法联[1999]397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公告2000年第1号 管理范围:《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的HS商品代码有2740余条。 2、出境通关单(监管证件代码:B) 主管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管理依据:关于启用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通知(国检法联[1999]397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公告2000年第1号 管理范围:《检验检疫商品目录》,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的HS商品代码有3560余条。 3、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监管证件代码:L)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 管理依据:关于发布《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无管[1995]15号)、政策法规司关于转发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更换无线电设备进口审查及批件的通知》的通知(1999政法0022) 管理范围:涉及HS商品编码10余条。 4、保密机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M) 主管部门: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 管理依据:商用密码管理条理、转发全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从国外进口通信保密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82]署货字第754号) 管理范围:目前无具体目录 5、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监管证件代码:I)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关于转发《关于精神药物进出口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87>署货字第1280号)、关于转发“精神药品品种及分类”的通知((89)署监一字第376号)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6、进口药品通关单(监管证件代码:Q)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7、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监管证件代码:W)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关于转发《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88)署货字第232号)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8、兽药进口报验证明(监管证件代码:R) 主管部门:农业部 管理依据:关于验放进口兽药的通知((88)署货字第725号) 管理范围:目前暂无具体目录 三、环保管理 1、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监管证件代码:S) 主管部门:农业部 管理依据: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农发[1999]9号)、海关总署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的函》的通知(署办法[2000]128号) 管理范围:涉及HS商品编码40余条。 2、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监管证件代码:P) 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局 管理依据:关于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控[1996]204号) 管理范围:涉及HS商品编码40余条。 3、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监管证件代码:X) 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局 管理依据:关于发布《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 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环管[1994]140号)管理范围:涉及商品27种,HS商品代码40余条。 四、履行国际公约管理 1、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监管证件代码:F) 主管部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管理依据: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通知(濒办字[2000]9号) 管理范围:管理目录涉及HS商品代码400余条。 2、核产品和核两用品 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委、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管理范围:核材料、核设备、核反应堆用非核材料等物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 3、监控化学品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 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监控化学品管理清单 五、其他管理 1、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或样带提取单(监管证件代码:Z) 主管部门: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 管理依据: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第17号令)、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1999]28号)、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片进口管理的通告(广发社字[2000]91号)、关于加强对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光盘管理的通知(新出音[1998]560号) 管理范围:有内容的音像制品 2、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监管证件代码:J)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管理依据: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通知([83]署行字第556号)、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银发[1988]363号) 管理范围:黄金及其制品 3、白银进口准许证(监管证件代码:U) 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管理依据:关于印发《白银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414号) 管理范围:银粉、未锻造白银、银半制成品、银制成品 4、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T) 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 管理依据:关于下发《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函[1998]65号) 5、文物出口证书(监管证件代码:H) 主管部门:国家文物局 管理依据:关于转发《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89)署监二字第230号)、海关总署关于对出境文物凭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验放问题的通知(署监[1995]126号) 6、非军事枪械进出口批件(监管证件代码:K) 7、《货物进口证明书》 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管理范围:主要用于进口汽车 8、高新技术出口限制 主管部门:外经贸部、科技部 管理依据: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 管理范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December 06 保税货物海关法释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仓库和保税货物进出境报关 一、申报。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持下列单证向海关申报:(1)《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报关单上须加盖“保税货物”印章并注明货物存入某地保税仓库;(2)经主管海关核发的《保税仓库登记证书》。办理《保税仓库登记证书》的手续为:申请建立保税仓库的单位经理人,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填写的《保税仓库申请书》及省以上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向主管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并派员实地调查,认为符合条件后,批准建立保税仓库并颁发登记证书;(3)如进口货物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出口商品种类表的,须提交商检证书。 保税货物如需复运出境报关时,应向海关递交下列单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2)原进口时由海关盖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海关查验放行。上述单证经入、出境地海关查验无误后予以放行,其中,入境时,由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签章,将二份《进口货物报关单》随进口货物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于货物入库后,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查。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应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货物运抵后,再按上述办法办理入库手续。〖说明〗(1)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须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即由申请人填制由海关统一印制的《转关运输货物准单》,一式三份,加属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应为货车装载清单,也是一式三份,向入境地海关申报并交验有关货运单证。海关核准并签收关封后将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并加注关封编号的《海关运输货物准单》,连同关封一起交承运人,随同货物带交指运地海关,并按一般货物的海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2)保税货物经批准正式销售于国内市场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海关补办进口报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由海关签印放行。(3)对从保税仓库中提取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备料、货物,货主须事先持批准文件、合同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填写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专用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各一式三份,一份由海关留存,一份由领料人留存,一份由海关签盖放行章后交还货主。仓库经理人凭海关签印的领料核准单交付有关货物,并凭领料核准单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4)保税货物复运出境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持《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保税货物进口时由海关签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当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手续。经海关核查与实货相符后签印,一份由海关留存,一份发还给申报人,一份随货带交出境地海关,凭以放行货物出境。 November 27 谈论 深圳凯联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简介
引用 深圳凯联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简介 September 27 单位换算
September 07 货柜规格资料
June 12 深圳凯联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简介
深 圳 凯 联 达 國 際 货 运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简 介
公 司 概 述:
深圳凯联达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是在深圳工商管理局註冊(注册号码:4403011268553),經國家交通部和國家商務部核准的一級貨代企業,專業提供海運、空運、陸運進出口貨物的國際運輸業務以及国内运输服务的综合國際物流公司,包括集裝箱海運、散貨拼箱、散雜貨運輸、租船包機、國際空運、海陸空聯運、中港運輸、倉儲裝卸、代理報關、代理報檢、貨運保險及代理進出口,和国内海运/河运,国内空运,国内快递,国内陆运等一条龙式服務。
业 务 范 围:
国 际 / 国 内 空 運 以 及 国 际 快 递 業 務:
空運具有一流水平承辦空運進出口和空運倉儲等服務, 公司具備先進的電腦管理系統,對貨物實施全程跟蹤,可以及時反饋物流資訊。員工具有一流的操作技能和豐富經驗,專業敬業的服務,用現代化的貨物處理手段,以最快、最周到的服務滿足客戶之要求。另外,也承接从国内各地点或城市到国际地区或城市的国际快件专项服务
服 務 專 案:
国 际 / 国 内 海 運 業 務:
海運提供專業的国内和進出口海運服務,承運香港,大陸(深圳,廣州,上海,北京,南京,武漢,廈門,長沙,重慶,成都等)到世界各地主要港口及国内內陸點的海運往返業務,在海運及進出口報關上積累了豐富經驗.優質高效的服務在業界創立了良好的信譽,與衆多的國內外知名船公司,海關,港區,商檢,動植檢等相關部門保持著良好、密切的業務關係,爲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服 务 專 案:
进 口 代 理 和 出 口 代 理 以 及 海 外 代 理 業 務:
我司可以承接在香港,大陸(深圳,廣州,上海,北京,南京,武漢,廈門,重慶,成都等)以及世界各大港口的进出口的所有服务,且与国内和世界各国海关,港区,检疫等部门以及国外货运代理和采购商有良好关系和直接的合作。能最大程度地解决您的疑难问题。
服 务 专 案:
国 内 运 输 / 国 内 快 递 業 務:
多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大中型生产企业,产成品销售的供应链提供服务,为商业连锁企业多点进货,多点分送的配送系统提供服务,我司形成了以深圳,珠海,中山等为主的珠三角运输/快件服务,以及以上海、江苏、福建、北京、天津、哈尔滨、长春、沈阳、武汉、广州、西安、成都、烟台、青岛、威海、济南、石家庄、保定、秦皇岛等境内为辐射范围的全国物流/快件网络系统。
服 务 专 案:
合 作 伙 伴:
目前拥有合作关系的船公司如COSCO,CMA,WHL,OOCL,EVERGREEN,HANJIN,KLINE,APL等。且与CMA等多家有签约运价。
目前拥有合作关系的航空公司如EK,MH,CZ,TH,CX,MX,TG,US,AC,KE等,且与EK,US等多家有签约合作关系。
目前拥有合作关系的快递公司有UPS,DHL,TNT,FX,EMS等,且拥有直接代理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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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10 商务谈判中的英语技巧I “会听” 要尽量鼓励对方多说,向对方说:“yes”,“please go on”,并提问题请对方回答,使对方多谈他们的情况。 II 巧提问题 用开放式的问题来了解进口商的需求,使进口商自由畅谈。“can you tell me more about your campany?”“what do you think of our proposal?” 对外商的回答,把重点和关键问题记下来以备后用。 进口商常常会问:“can not you do better than that?” 对此不要让步,而应反问:“what is meant by better?”或“better than what?”使进口商说明他们究竟在哪些方面不满意。进口商:“your competitor is offering better terms.” III 使用条件问句 用更具试探性的条件问句进一步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以修改我们的发盘。 典型的条件问句有“what…if”,和“if…then”这两个句型。 如:“what would you do if we agree to a two-year contract?” 及“if we modif your specifications, would you consider a larger order?” (1)互作让步。只有当对方接受我方条件时,我方的发盘才成立。 (2)获取信息。 (3)寻求共同点。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另换其它条件,作出新的发盘。 (4)代替“no”。“would you be willing to meet the extra cost if we meet your additional requirements?”如果对方不愿支付额外费用,就拒绝了自己的要求,不会因此而失去对方的合作。 索赔和投诉常用句 对于刚刚开始接触国际贸易的人来说,商务信函应该用的语气和句式都把握不太好。这次就给大家提供一些索赔和投诉信中常常用到的句子,希望可以给大家一点启发。 1. I am writing for a replacement of the dictionary included. 特函要求替换随信寄去的字典。 2. Would you please correct your shipment by sending the order No. 2530 by the first available vessel? 请把我方2530号订单项下的货物装第一艘可订到仓位的货船运来,以纠正你方发货错误。 3. It would be highly appreciated if you could look into the personal computers, which should have reached our destination two weeks ago. 我方六月七日订单项下的个人电脑应在两周前到货,请查询有关交货情况。 4. We feel it necessary to inform you that your last delivery of our order is not up to the usual standard. 我们有必要通知你们上次交货达不到通常标准。 5. Upon inspection, it was found that the total content had been short-delivered by 1.5 tons. 经检验,这批货短交了1.5吨。 6. On comparing the goods received with the sample supplied, we were sorry to notice the great differences in the designs of the machines. 比较收到的货物和样品,发现机器在设计上有很大的差异,甚感遗憾。 7. After having the boxes examined we found that they were not strong enough for long distance delivery. 经检查,我们发现箱子不够坚固,不宜做长途运货之用。 8. It is regrettable to see that the chemical content of Item 022 is not up to the percentage contracted. 很遗憾,022项货所含的化学成分没达到合同规定的百分比。 9. There is a discrepancy in colors between the received materials and the samples. 收到的材料和样品颜色不同。 10. While placing our order we emphasized that any delay in delivery would definitely add to the cost of the goods. That is why we have to raise a claim on refunds for the loss incurred. 订货时,我们已强调任何交货延迟将无疑增加货物的成本。故此,我们必须索回由此产生的损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际海上运输活动,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际海上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
前款所称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包括本条例分别规定的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等业务。
第三条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
第五条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
(二)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三)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四)有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第六条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时,应当考虑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的政策和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竞争状况。
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并同时申请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附送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一并审核、登记。
第七条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
前款所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法人。
第八条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办理提单登记申请的同时,附送证明已经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交纳保证金的相关材料。
前款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增加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当向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专门账户交存。
保证金用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清偿因其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以及支付罚款。保证金及其利息,归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所有。
专门账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实施监督。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的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申请材料真实、齐备的,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备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已经办理提单登记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予以公布。
第九条 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第十条 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申请材料真实、齐备的,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备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一条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二)有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
(三)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拟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申请材料真实、齐备的,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备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三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经依照本条例许可、登记后,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不得将依法取得的经营资格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后,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的,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三章 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不得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对外公布班期、接受订舱。
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方式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的,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
(二)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
(三)运营船舶资料;
(四)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
(五)运价本;
(六)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申请材料真实、齐备的,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备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八条 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应当自取得资格之日起180日内开航;因不可抗力并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延期90日。逾期未开航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自期满之日起丧失。
第十九条 新开、停开国际班轮运输航线,或者变更国际班轮运输船舶、班期的,应当提前15日予以公告,并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运价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运价,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受理运价备案。
备案的运价包括公布运价和协议运价。公布运价,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本上载明的运价;协议运价,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约定的运价。
公布运价自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受理备案之日起满30日生效;协议运价自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受理备案之时起满24小时生效。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生效的备案运价。
第二十一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在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订立协议运价时,应当确认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已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 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涉及中国港口的班轮公会协议、运营协议、运价协议等,应当自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协议副本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一)终止经营;
(二)减少运营船舶;
(三)变更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四)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五)拥有的船舶在境外注册,悬挂外国旗。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增加运营船舶的,增加的运营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当于投入运营前15日内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其他中国企业有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四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的兼并、收购,其兼并、收购协议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报送的兼并、收购协议之日起60日内,根据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的政策和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竞争状况进行审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
第二十五条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和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在中国境内收取、代为收取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应当向付款人出具中国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二十六条 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的,不得经营无船承运业务。
第二十七条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和无船承运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运价提供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托运人回扣,承揽货物;
(三)滥用优势地位,以歧视性价格或者其他限制性条件给交易对方造成损害;
(四)其他损害交易对方或者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从事本章规定的有关国际船舶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不得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也不得利用租用的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或者以互换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
第二十九条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
(二)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
(三)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
(四)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
(五)代收运费,代办结算;
(六)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
(七)其他相关业务。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其所代理的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税款。
第三十条 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船舶买卖、租赁以及其他船舶资产管理;
(二)机务、海务和安排维修;
(三)船员招聘、训练和配备;
(四)保证船舶技术状况和正常航行的其他服务。
第四章 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 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业务,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并可以投资设立外资企业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中外商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
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企业中外商的投资比例比照适用前款规定。
中外合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和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由中外合资、合作双方协商后由中方指定。
第三十三条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为其拥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提供承揽货物、代签提单、代结运费、代签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未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上述业务必须委托中国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办理。
第三十四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自行决定,可以对下列情形实施调查:
(一)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涉及中国港口的班轮公会协议、运营协议、运价协议等,可能对公平竞争造成损害的;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通过协议产生的各类联营体,其服务涉及中国港口某一航线的承运份额,持续1年超过该航线总运量的30%,并可能对公平竞争造成损害的;
(三)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
(四)可能损害国际海运市场公平竞争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调查,应当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价格部门(以下统称调查机关)共同进行。
第三十七条 调查机关实施调查,应当成立调查组。调查组成员不少于3人。调查组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工作。
调查组进行调查前,应当将调查目的、调查原因、调查期限等事项通知被调查人。调查期限不得超过1年;必要时,经调查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半年。
第三十八条 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可以向被调查人以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并可查阅、复制有关单证、协议、合同文本、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有关资料。
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应当保守被调查人以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九条 被调查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调查或者隐匿真实情况、谎报情况。
第四十条 调查结束,调查机关应当作出调查结论,书面通知被调查人、利害关系人。
对公平竞争造成损害的,调查机关可以采取责令修改有关协议、限制班轮航班数量、中止运价本或者暂停受理运价备案、责令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等禁止性、限制性措施。
第四十一条 调查机关在作出采取禁止性、限制性措施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未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擅自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未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或者利用租用的中国籍船舶和舱位以及用互换舱位等方式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拒绝进港;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第四十六条 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擅自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拒绝进港。
第四十七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将其依法取得的经营资格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其经营资格。
第四十八条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四十九条 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运价备案手续或者未执行备案运价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依据调查结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所列违法情形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十一条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与未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订立协议运价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未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擅自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以及外国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三条 拒绝调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调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非法从事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扰乱国际海上运输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审批、许可、登记、备案,或者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者予以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
(二)对经过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和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相应的经营资格,或者发现其违法行为后不予以查处的;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履行审批、许可、登记、备案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不立即予以取缔,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业务,比照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七条 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不得经营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双向直航和经第三地的船舶运输业务。
第五十八条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海上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制定管理办法。
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海上运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上运输经营者、船舶或者船员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对等原则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十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0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完) 日常办公用语的英文表示方式 日常办公中经常遇到的一些办公用语,你知道它的英文表示吗?下面介绍一些这样的短语或用语。 punch the time clock ( 打卡 ) ; punch in (out) ( 打上 ( 下 ) 班卡 ) ; confirm the days schedule ( 确认一天的工作表 ) ; staple the documents together ( 把文件钉在一起 ) ; punch holes in the papers ( 用打孔机给文件打孔 ) ; file the papers ( 把文件存档 ) ; look over the documents ( 将文件过目一下 ) ; stamp the document ( 在文件上盖章 ) ; submit the document ( 提交文件 ) ; correct mistakes with white-out ( 用涂改液改正错误 ) ; run off copies ( 复印文件 ) ; fax sb. a report ( 把报告传真给某人 ) ; exchange business cards with clients ( 与客户交换名片 ) ; turn on the computer ( 打开电脑 ) ; sort the mail ( 拣选信件 ) ; make out an invoice ( 开发票 ) ; write out a receipt ( 开收据 ) ; work overtime ( 加班 ) ; set the copier for reducing (enlarging) ( 将复印机设定在缩印 ( 放大 ) 上 ) ; run out of paper ( 复印纸用完了 ) ; place a large order ( 大量订货 ) ; trip over the cord ( 被电线绊倒 ) ; bow over the phone ( 打电话中猛点头 ) ; take notes over the phone ( 把电话内容记在本子上 ) ; hang up the phone ( 挂断电话 ) ; input the data ( 输入资料 ) ; change floppy disk ( 换软盘 )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常识一.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保险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和环节。其中业务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是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性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一般加险有11种,它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淡水雨淋险(Frr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in Weight),渗漏险(Rish of Leakage),混杂、沾污险(Rish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串味险(Risk of Odour),受潮受热险(Sweating and Heating Risk),钩损险(Hook Damage Risk),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Risk),锈损险(Risk of Rust)。特殊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Faliure to Deliver Risk),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舱面险(On Deck Risk),拒收险(Rejection 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卖方利益险(Sellers Contingent Risk),出口货物到港九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罢工险(Fire Risk Exte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of Destination Hongkong Inaluding Kowloon,or Macao),海运战争险(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等。 三.保险的责任期限。按照国际保险业的习惯,基本险采用的是"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卸离海轮后60天。一般附加险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凡已投保一切险的就无需加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应当说明一切险并非一切风险造成的损失均予负责。特殊附加险的海运战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上达原因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 四.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恪地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空运、陆运、邮运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基本险别的险外责任基本相同. 客户为什么会选择你?培训课上,一位学员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他跟另外一个厂家的业务员同时在做一个大客户的工作,希望能够销售自己的产品。双方的产品、价格、质量及销售政策大致都差不多,而且他比竞争对手早一些接触客户,在人际关系上比对手要熟一些,客户呢,也多次表达了可以经销其产品的意愿。但事与愿违,最终客户却跟竞争对手签了合同。 我当时让他仔细回忆一下在跟客户的交往过程中有没有什么纰漏,但他感觉似乎没有。后来,这位学员再也没有跟我联系,具体情况也不得而知。其实,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销售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那种“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让很多销售人员前功尽弃,对他们也是又气又无奈。这就是商场的无情。实际上,我们也不必大惊小怪,趋利避害是商人的本性,出了问题,不要急着去指责客户不讲信用,更应该从自身方面找找原因。 大凡客户在半道上改弦更张,有这么几方面的因素: 1、 对方给客户提供了更优惠的条件,客户能以更小的代价获得更大的利益; 2、 对方给客户给了足够诱惑的承偌,使客户被这种诱惑所打动; 3、 客户受到了他人的影响,比如客户所信任的人推荐了对手的产品; 4、 对手的个人魅力征服了客户; 5、 对手做到了你做不到的事情。 以上因素中,有些是销售人员个人无法控制的,比如说公司的政策、他人的影响等,这些我们暂不讨论。我们从研究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出发,去寻找答案。 不知道我们销售人员在工作之余有没有思考过一个问题:我们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如果说产品依仗着品牌影响力、广告、产品质量、低廉的价格等等因素就可以畅行无阻的话,那根本就不需要销售人员的存在了。这里,我提出一个观点:销售人员存在的价值就是为客户创造价值。可以这样认为,抛开上面谈到的不可控的因素外,客户之所以选择你是因为你为他创造了价值。 有人会想,我把产品卖给他,让他赚了钱或获得了利益,是不是为他创造了价值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远远不够。因为这是任何一个销售人员都可以做到的。我们所谈的创造价值,更重要的是为客户创造出产品价值本身之外的附加价值,其实,这个附加价值,也就是你存在的价值所在。这是竞争激烈的买方市场条件下的必然。 讲一个小故事。 有个修自行车的师傅,生意十分火爆,周围很多其它修车的人几乎都没有生意做。不仅如此,很多人还愿意从很远的地方跑来让他修。是他的技术多么高超吗?其实跟其它人都差不多。原来,这位师傅有个习惯,每次修完车之后都要帮顾客把自行车擦得干干净净,就像一辆新车一样。而这一点,顾客并没有要求,也不在他修车工作的范畴之内。但他一直坚持这样做。毋庸赘言,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当顾客拿到车时的惊喜! 这就是顾客为什么都选择他的原因,因为他为顾客创造了价值,而其它的修车人做不到。 再讲一个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例。 几年前,我做保健品时,欲开拓X省市场,找到了当地最大的保健品经销商。该经销商不但实力强,而且很有经营头脑,一般其经销和代理的产品都卖的不错。第一次拜访时,会客室里坐着好几个厂家的销售经理在等候,有的已经来了几次但都没有见着。看到这个场景,我知道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这个时候,我“知难而退”,如果像其它厂家一样等候“接见”,其结果可想而知。回去把自己关在宾馆里想了一天,想了一整套的策略。在以后的几天里,想办法在终端上认识了其公司的业务员,吃一顿饭喝一次酒之后,其公司的情况已经基本了解;跑了多家终端,询问了很多营业员,掌握了该公司在销售方面的大量第一手资料;通过关系认识了一位厂家的经理,跟公司正是他们的经销商,而且关系还不错。做完了这些工作后,对该公司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我都按照自己的思路做了考虑,提出不少建议,并且花了两个晚上写成一份报告。 接下来由那位厂家的经理牵了线,很快见到了这位经销商。那次,我们整整谈了三个小时。后来,产品不但做了,而且我还找到一个差事,被这位经销商聘为其公司的顾问,当然是秘密的。 回过头来想,假如我没有花一个星期的心血去做这些本来不在我工作范畴内的事情,能有后来良好的结果吗?这就是为客户创造了附加的价值:帮助他在事业上成长!而这一切,很少人会去做。 从上面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在销售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做到客户期望厂家做的工作,而且更要做到超出客户期望的事情。当你为客户做了这一切,而你的竞争对手却没做到时,客户会选择谁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我们在销售中一定要牢记:我们的价值和使命就是要为客户创造价值。你为客户创造的价值越多,你成功的几率就越大。 物流中级英语145个(3)11.控湿储存区 humidity controlled space 12.温度可控区 temperature controlled space 13.收货区 receiving space 14.发货区 shipping space 15.料棚 goods shed 16.货场 goods yard 17.货架 goods shelf 18.托盘 pallet 19.叉车 fork lift truck 20.输送机 conveyor 21.自动导引车 automatic guided vehicle (AGV) 22.箱式车 box car 23.集装箱 container 24.换算箱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 (TEU) 25.特种货物集装箱 specific cargo container 26.全集装箱船 full container ship 27.铁路集装箱场 railway container yard 28.公路集装箱中转站 inland container depot 29.集装箱货运站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CFS) 30.集装箱码头 container terminal 31.国际铁路联运 international through railway transport 32.国际多式联运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33.大陆桥运输 land bridge transport 34.班轮运输 liner transport 35.租船运输 shipping by chartering 36.船务代理 shipping agency 37.国际货运代理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agent 38.理货 tally 39.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40.报关 customs declaration 41.报关行 customs broker 42.进出口商品检验 commodity inspection 物流管理术语 1.物流战略 logistics strategy 2.物流战略管理 logistics strategy management 3.仓库管理 warehouse management 4.仓库布局 warehouse layout 5.库存控制 inventory control 6.经济订货批量 economic order quantity (EOQ) 7.定量订货方式 fixed-quantity system (FQS) 8.定期订货方式 fixed-quantity system (FIS) 9.ABC分类管理 ABC classification 10.电子订货系统 Electronic order system (EOS) 11.准时制 just in time (JIT) 12.准时制物流 just-in-time logistics 13.零库存技术 zero-inventory logistics 14.物流成本管理 logistics cost control 15.物料需要计划 material requirements planning (MRP) 16.制造资源计划 manufacturing resource planning (MRP II) 17.配送需要计划 distribution requirements planning (DRP) 18.配送资源计划 distribution resource planning (DRP II) 19.物流资源计划 logistics resource planning (LRP) 20.企业资源计划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ERP) 21.供应链管理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CM) 22.快速反映 Quick response (QR) 23.有效客户反映 efficient customer response(ECR) 24.连续库存补充计划 continuous replenishment program (CRP) 25.计算机付诸订货系统 computer assisted ordering (CAO) 26.供应商管理库存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 (VMI) 27.业务外包 outsourc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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